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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公告臺中市為辦理荔枝、龍眼、桃、梅108年1-2月旱災、小麥3月霪雨等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報日期:「臺中市小麥」農災救助自108年3月16日起至3月25日(一)止,「臺中市荔枝、龍眼、桃、梅」農災救助自108年3月19日起至3月28日(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地點:向「耕地」所在地公所申報(
(三)申請「農災現金救助」相關規定如下:
1、現金救助額度如下:
(1)臺中市小麥,每公頃救助1萬6000元。
(2)臺中市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救助9萬元。
(3)臺中市桃,每公頃救助7萬5000元。
(4)臺中市黑葉荔枝、龍眼、梅,每公頃救助6萬元。
2、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
3、農作物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補助;未達20%者不予補助(以現場勘查為準)。
4、每筆土地申請面積需達0.01公頃(1厘地)以上。
5、同產季同項農產品以救助一次為限。
6、申請人應於規定期間內,攜帶下列文件,向「耕地」所在地公所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1)身分證及印章
(2)農會存摺
(3)佃農(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4)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以確認最新土地面積(中興地政事務所:西區東興路三段246號)
(5)可自備災損照片佐證
7、申請救助前,可先撥打電話詢問相關細節(農災承辦人施先生24752799轉815;0928369651)
8檢附「救助項目及額度」、「農災救助申請表」、「農災救助切結書」、「申請農災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供參。
(四)申請「農災低利貸款」相關規定如下:
1、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率0.055%計算(目前貸款利率為年息1.04%),嗣後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
2、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108-01,類別:H」。
3、申借本貸款之農民,其使用土地及設施應符合有關法令規定,凡依有關法令規定應辦理登記或核准而未辦理者,不予核貸。
4、申借本貸款之農民應於公告10日內前,依實際受害情況,攜帶下列文件向「耕地」所在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
(1)身分證及印章
(2)佃農(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租賃契約書
(3)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以確認最新土地面積 (中興地政事務所:西區東興路三段246號)
5、請於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6、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日者,得由區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7、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建、復耕需要,覈實貸放。